您现在的位置: IT技术文档中心 >> 文档资源 >> 编程语言及开发环境 >> C++/CLI >> 文档正文
C++/CLI思辨录之再谈继承
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互联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9 15:46:54
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一个关键的概念是继承。

  在OO和C++中,类成员共有三种级别的继承:public,protected和private。对于基类成员的存取操作应该依赖于下面两个因素:

  ·派生类声明其类头(public, protected 或 private)的方式

  ·对类成员的存取指定标志(public, protected 或 private)

 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ivate,那么这些成员对于任何派生类都是不可存取的。

 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,而且新类是基类的私有派生,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私有的。

 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,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otected 型派生,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 的。

 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,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ublic 型派生,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的。

 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,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ivate 型派生,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ivate 的。

 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,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otected 型派生,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的。

 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,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ublic 型派生,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ublic 的。

  这是一些老式的C++规则。在.Net中,情况就大大不同了-.Net仅支持public继承。但是当一个类被public继承,则基类的保护成员将对新的派生类成为private的。

  考虑下面的三个C++类:

class A
{
 protected: void fa()
 { printf("fa called"); }
};
class B : public A
{
 public: void fb()
 { fa(); }
};
class C : public B
{
 public: void fc()
 { fa(); }
};
int main()
{
 C c;
 c.fc();
 return 0;
}

  根据我前面介绍的规则,在C++中这些代码是能成功运行的。但是如果你把它们改变为托管类,则在类c中是不能调用fa()的。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版权申明 | 雁过留声 | 会员中心 |